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服务指南 | 自学考试 | 成人教育 | 社会培训 | 下载中心 | 学校首页 
 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服务指南 
 自学考试 
 成人教育 
 社会培训 
 下载中心 
 学校首页 
服务指南
成都纺专成人学历教育培养模式的说明
2014-06-16 13:42  

一、专业进修学习的基本培养模式:

专业进修保质量,学分互认办文凭。

1、专业进修保质量的具体做法:

1)培养途径

为保障成人教育质量,凡不是从事与我校成教专业相同的实际工作3年的人员,报考我校该专业成人专科学历教育时,必须首先以专业进修(跟班附读)的方式,到我校相关专业(可自选)插班进修。年限和普通高考入学学生的学制相同。采取“四同”(教学过程、学生管理、培养质量、费用相同等完全相同)的方式进行培养,专业进修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享有相同的就业待遇。

2)招收条件:

当年8月底年满17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高中(含中职、职高)毕业生及享有合法权益的社会青年,均可持身份证、高中(含中职、职高)毕业证直接到我校相关专业进修。

3)专业选择:

专业进修生可自主选择我校的专业进修学习。

4)入学方式:

免试入学,面试考核,原则与新生一起报到。

2、学分互认发文凭的具体措施:

在专业进修期间,学校鼓励通过参加国家成人高考(或通过报考服装专业专科自学考试等)、学分互认的方式获得国家认可的成人专科学历文凭。

1)文凭发放的条件: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认可的成人/自考(专科)毕业证。

①参加成人高考,报考我校的成人专科专业被录(或参加自考);

②所报专业与进修的专业相同,且在该专业进修的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或自考课程全部合格),学分互认,学校认可进修所取得的学分;

③学制年限符合国家的规定。

二、学历层次继续提高:

凡取得我校专科学籍(含成人、自考等)者,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考本科助学,实现本科学历的再提升。

七、联系方式:

具体有关事项,请与我校继续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8-87843205

联系人:罗老师,13547927278

谈老师:13541299981

校内咨询地点: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一楼右侧继续教育中心1115办公室(财务处旁)。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关闭窗口
继续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