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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招收专业进修(成教)学生的说明
2015-06-24 14:25  

一、专业进修生/成教生招收条件:

1、当年8月底前年满18周岁、享有合法权益的社会青年;

2、应届高中(含中职、职高)毕业生;

3、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报名时持身份证、高中(含中职、职高)毕业证、2吋红底彩照5张,以专业进修的方式直接到我校学习,进修期间可报考我校的成人专科专业。

二、关于就读专业选择:

专业进修生可选择我校任何专业学习。

三、入学方式:

免试入学,面试考核,原则与新生一起报到。

四、培养方式

专业进修生学习年限,与普通高考入学的学生的学制相同。采取“四同”(管理相同、质量相同、培养标准相同、教学班级相同)的方式进行培养。

五、学习的待遇:

1、所有的专业进修生进修期满,均由我校颁发专业进修证明;

2、参加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服装专业还可参加专科自学考试),按规定修满全部课程并合格者,可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国家认可的专科(成人)毕业证。

3、“五同”待遇(国家强制性规定除外):相同的标准、相同的教学、相同的管理、相同的质量、相同的就业待遇。

六、学习费用

专业进修所需各项费用,与全日制普通大学生的费用相同。具体金额如下:

1、学费:

①艺术类(服装设计、鞋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广告设计、装潢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美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

②其他专业学费:41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3、书本费预收:600元/年。

4、其他各项杂费:约1000元左右(具体数额以相关费用标准为准)

七、关于继续提高学历层次:

在我校进修期间,学校鼓励专业进修生通过参加国家成人高考、或通过报考服装专业专科自学考试的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凡取得我校专科学籍(含成人学籍)者,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考本科助学活动,实现本科学历的再提升。

七、联系方式

具体有关专业进修的事项,请与我校继续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8-87843205

联系人:罗老师,13547927278。刘老师:13880875996。

咨询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1102成人教育办公室。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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