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根据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要求,国资处严格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为抗击疫情陆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并结合疫情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1月30日,国资处起草了《关于校内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合作企业节后延期进校开工的通知》,要求校内实训基地合作企业延期复工。
2月10日,国资处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发出《关于校内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合作企业进校复工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对拟申请复工合作企业说明复工申请审核流程,复工条件以及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国资处对接每个申请复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严格检查复工资料与手续,积极协调学校领导与相关部门、郫都区疾控中心、犀浦街道办事处、珠江路社区防疫人员现场联合检查与指导复工企业防控物资、日常防控与应急方案、隔离室设施等复工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帮助复工企业处理协调复工准备期间出现的问题。
2月12日,国资处组织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及犀浦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联合对合作企业--成都质丰科技有限公司复工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审核并通过检查,该公司是我校所属辖区犀浦街道办事处第一家复工企业;2月18日,成都市纪委督察组到我校检查成都质丰科技有限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督察组肯定了学校与合作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到位,并就具体防控措施提出指导意见。
2月15日,为做好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学校开学后的采购工作,国资处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采购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各部门认真做好学校预算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疫情期间防控物资采购做出相应规定与工作要求。
3月10日,国资处组织对后管处在疫情期间截止3月10日陆续采购和各方捐赠的口罩、测温枪、消毒剂等防控物资进行验收、出入库登记、库存查验等工作。
在国资处与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3月17日,我校陆续有9家合作企业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辖区社区相关部门审核检查,已达到复工要求顺利实现复工。国资处将继续严格执行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程序和要求,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实现抗“疫”胜利持续奋战。
国资处
20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