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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4年校内部门项目和采购预算的通知
2013-10-28 09:45  

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推进校内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预算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办法,现将校内部门编制2014年项目预算和采购预算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项目预算和采购预算要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各学院专业发展、2014年部门工作重点编制。2014年学校将严控未纳入年度预算的资金使用。

2.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应采尽编、应采尽采的总体要求,各部门涉及物资、设备、服务购置和工程建设项目的,一律应做好采购概算。并考虑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时间周期,科学安排好采购实施时间。

二、编报范围:

编报范围包括校内各学院、各部门2014年预计实施的项目预算和采购预算。

(一)项目预算包括学校立项和经上级机关审批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处)、维修项目(后管处)、设备购置(国资处)、图书采购(图书馆)、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中心)、学生资助专项(学生处)、思政专项(思政部)、外事经费(外事办)、教学质量工程(教务处)和科研项目(科技处)等。项目预算由各项目经费管理部门按照专向资金的管理办法编报,同时须在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内明确采购预算内容。(填报件表一)

其中:设备购置专项主要用于全校通用设备、实训(实验)专用设备、家具等开支。(具体明细填报附件表二)

维修项目主要用于全校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水电气、修缮等开支。(具体明细填报附件表三)

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全校信息化建设,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的软件(或管理平台)和为此需新增的服务器等硬件投入等。(具体明细填报附件表四)

教学质量工程专项费主要用于教学条件建设、课程和专业建设,项目由教务处负责,项目的最终确定采用申报评审制。

(二)采购预算除包括以上项目预算中的采购预算外,还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代管经费中涉及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填报附件表五)

1.日常公用经费采购预算由各部门结合上一年和本年度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情况和学生人数,考虑2014年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减因素,预测2014年度采购概算。对其中实习实训材料、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和服务涉及采购的,在经费额度范围内其批量采购达学校采购限额标准(即单件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采购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的)的应编制采购预算。

2.代管经费的采购预算,教务处负责教材、作业本、耳机采购计划;体育部负责运动服(军训服);电气学院负责电工仪器采购计划,后管处负责新生体检、画板、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购计划;保卫处负责新生入户费和办理身份证费采购计划,各代管资金部门要严格执行代管资金的管理要求。

三、编报程序

1. 各学院、各部门的项目预算和采购预算表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在2013年10月22日前OA发送电子文档报计财处和国资处,同时报纸质文档到国资处。

2.国资处对各学院、各部门上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后,分发给各采购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采购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深入了解分析各学院、各部门提出的采购预算情况,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工作整体安排提出归口业务范围内2014年采购项目库“必须、重要、一般”的建议,并做好排序。

3.计财处和国资处根据归口业务部门的建议,提出2014年项目预算和采购预算提案,经学校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编制学校项目预算和分类采购计划,分别下达到各采购(招标)小组,按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采购。

四、为提高学校预算的科学性和财经工作的公开透明,各学院、各部门对学校预算工作有好的建议,请积极向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相关职能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校内各部门编报2014年项目经费和采购预算样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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