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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14 13:04  

各市(州)教科所(院),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9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分为:基础教育研究、教育发展改革研究、职业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四类。

申请者可从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管理、教育信息技术、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师教育、体育与艺术教育、民族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发展与改革、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选题;也可在“2019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重点关注领域”(附件)中,结合本单位、本区域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确定研究课题。

其中,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主要指四川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策研究和调查研究,职业教育研究主要指中职和高职领域的改革实践或职业教育一般理论及政策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主要指高等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或高等教育一般理论及政策研究。

二、申报限额

依据各市(州)人口总数、教育人口数量比例、科研发展等情况,对限额指标做如下分配:成都不超过40项(职教类不少于5项),雅安、甘孜、阿坝、遂宁分别不超过12项(职教类不少于2项),其余16个市(州)分别不超过18项(职教类不少于3项)。职业学院、市(州)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材料由所属市(州)统一报送,其申报项目不占市州分配名额。省属各高等学校及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处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院。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限报1项课题。

三、课题负责人及主研人员资质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学高级(副教授)以上(含中学高级和副教授)职称;不具有相应职称者担任课题负责人,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

主研人员的前五名(含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课题负责人同时有承担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川教研〔2014〕2号)要求,认真填写《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即课题管理办法中的附件1,下载地址:http://www.scjks.net/Item/2171.aspx。

(二)2019年完全实行网络申报,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申报要求如下:

3月13日8:00后,申报者登陆网站http://kygl.scjks.net,从“课题负责人入口”登陆申报,4月30日17:00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跚(028-8587612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610225。

附件:2019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重点关注研究领域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3月12日

 

附件

2019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重点关注研究领域

1.环境保护教育研究

2.教育信息化研究(如信息化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实践研究、义务教育阶段技术课程建设与发展研究、大数据背景下的教育科研数据资源整合应用等)

3.课程资源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4.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研究

5.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研究

6.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研究(日常家务、手工制作、非遗传承、学工学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7.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研究

8.职业教育研究(如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诊断与评价、师资队伍建设、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等)

9.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如民族教育政策研究、双语教育研究、学校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等)

10.高等教育质量研究

11.区域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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