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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2018-12-25 09:11 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2017〕339号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内部审计意义

内部审计是促进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各级部门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单位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担负着教育系统“免疫系统”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对促进单位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增强审计能力,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各市、州教育部门承担着金额较大的财政财务收支业务,要根据各地政府的要求,按照职责分明、科学管理和审计独立性的原则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要积极借助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等有利时机,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力资源,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过渡时期,可以通过确定一个内设非财务部门加挂机构牌子或者明确职责的方式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教育厅将各市、州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是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审计工作规范、审计实施办法等。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注重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细化审计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格依法规范审计行为,使各项工作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可检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三、充实力量,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要按照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强化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配足配强专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具有从事财经、审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的人员组成。各单位可以选配有相关专业背景、能够胜任教育审计的人员,组建兼职审计人员队伍,充实内部审计工作力量。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对基层审计人员给予关心和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各单位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和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审计人员思想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鼓励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实务和理论研究。

四、明确重点,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要根据形势需要和教育工作重点,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等要求,统筹开展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绩效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要围绕教育系统经济活动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开展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科研经费、基建修缮工程、学校收费管理、食堂管理、捐助资金、资产管理、所属企业、政府采购以及重大改革项目跟踪等各类专项审计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审计,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地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要建立健全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机构、直属单位等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

五、落实整改,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内部审计机构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按时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法依规认定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责任追究结果。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其他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要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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