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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关于2023年度申报离退休干部生活特殊困难帮扶的通知
2023-05-30 11:49  

      关于2023年度申报离退休干部生活特殊困难帮扶的通知

全体老同志:

按照教育厅的统一安排,为做好2023年离退休干部生活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申报工作,请有需要申报的个人,按照省委老干部局办公室相关文件的要求,于20236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离退处,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统筹上报教育厅

1.     帮扶的对象

为川老发﹝20113号文件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长期身患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直系亲属身患重病或伤残,医药费个人负担沉重;家庭因不可抗力原因遭遇严重灾害;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无工作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和医疗保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困难的离休干部遗偶。

2.困难认定

长期患重病指身患恶性肿瘤、尿毒症、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肌梗塞、脑梗塞、脑中风、重性精神疾病、重症肝炎、需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相关疾病诊断、住院治疗证明。生活不能自理指长期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伤残指达到伤残等级鉴定标准,需提供本人的伤残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不可抗力原因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意外事故等,需提供由司法、行政机关和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书面文件。无工作无经济来源需提供所在社区证明、失业证、下岗证、低保证等任意一种。

3.困难证明

包括个人病情证明、住院证明、医药费用结算票据;护理费证明,即护工合同(含护理时间、费用标准、公司盖章)、护工公司开具的护理费发票或收据(公司盖章)、护理费收条(护工签字、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盖章认可)等;法院判决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书、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确定的损失费用等,可提供一种或多种。

4.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填写申请表并附申请材料(含困难证明材料)报省委老干部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困难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

5.     申报材料中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致困原因”:离休干部本人(配偶)、退休干部本人是否患重疾或多种疾病,住院自费情况、生活是否能自理,配偶、子女情况等。最后注明医药费自费及护理(工)费全年(202261-2023531日)总支出、家庭全年(202261-2023531日)总收入,计算占比。(示例,医药费自费:30000元(与提供单据一致),护理(工)费:20000元(与提供单据一致),总支出:50000元,总收入:100000元,占比:50%。)

“子女情况”指:几个子女,有无待业、下岗、病残子女等

 

特此通知。

 

                                            离退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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