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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四川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加分的规定
2013-06-28 15:43  

    根据2012年四川省有关成人高考加分政策规定,2012年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加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民族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县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规定:

  1. 甘孜、阿坝、凉山三州,乐山市的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攀枝花市的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绵阳市的平武县、北川县,雅安市的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和宜宾市的兴文县(以下简称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40分。

  2. 古蔺、叙永、珙县、屏山、筠连五县的苗、彝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30分。

    3. 三州十县两区的汉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

    4. 上述123项所列少数民族考生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分。

二、录取照顾政策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见附件1)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获得者;

   (3)年龄在25周岁(19871231日前出生)以上者。

    2.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15分。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10分:

   (1)(市、区)人民政府(党委),市、州局级系统和工、青、妇组织表彰的先进、模范工作者;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符合该项照顾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同时符合几项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照顾分数额最高的一项照顾。

说明:

    1、加分地区是指考生户口及参加考试所在的地区。

    如25岁以下考生在阿坝州参加成人高考的加分情况为:汉族加分10分,藏族加分40分;25岁以上考生在阿坝州参加成人高考的加分情况为:汉族加分30分,藏族加分60分;

    2、“照顾**分”意义与加分相同;

    3、除明确不能累加的加分项,区域各加分项重复计算;

    42013年的加分政策基本保持不变。

    案例:阿坝州的25岁以上少数民族考生,2012年在阿坝州参加成人高考报考我校服装专业、法律文秘(理科)专业,2012年成人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只需要75分(25岁以下为95分);如果报考服装艺术设计专业,2012年成人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只需要10分(25岁以下为35分)。

    阿坝州的25岁以上汉族考生,2012年在阿坝州参加成人高考报考我校服装专业、法律文秘(理科)专业,2012年成人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只需要95分(25岁以下为115分);如果报考服装艺术设计专业,2012年成人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只需要30分(25岁以下为50分)。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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