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外事办
外事办〔2012〕1号
关于骨干建设各国际交流项目组提交自查报告的通知
各国际交流项目组:
根据示建办〔2012〕03号通知要求,请各国际交流项目组根据各自国际交流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具体要求请按照示建办通知执行。请各国际交流项目组将总结(纸版、电子版)于2月24日前交至外事办,由外事办统一整理后交示建办,以确保各国际交流项目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各国际交流项目组纸版总结需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电子版发送至外事办李蓉。
外事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