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校团委物资使用申请
一、申请校团委物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信息填写完整、无误的【校团委学生活动物资使用申请表.doc】纸质档;
2.相关物资借用须交付押金。
二、校团委物资借还流程:
1.在学校官网上下载【校团委学生活动物资使用申请表.doc】,具体流程如下: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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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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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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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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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校团委物资使用申请
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与校团委付越老师处签字(并交付押金)。
3.将申请表交与校团委秘书处办公室,经校团委秘书处核实、登记后,发放物资。
4.在校团委秘书处办公期间归还物资,并主动确认【校团委秘书处物资借还登记表】上填写好“已归还”。
三、物资借还注意事项
1.物资借取时请主动确认物资是否完好无损。如有破损,请及时向校团委秘书处说明。物资一旦借出将自动视物资完好无损,归还时如有破损,照价赔偿。
2.物资借还时请自备装载、运输工具。
3.如无特殊情况,从物资借取时计,所接物资在一个月内必须归还。
4.物资归还时应将物资归还至原处。
四、校团委秘书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2:00 下午15:30-17:20
办公地点: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北苑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团委秘书处办公室
注:违反以上物资借还条例者,校团委将不再向其借用任何物资。
附件【校团委学生活动物资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