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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2024-04-09 09:21  

校内各部门:

根据《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卷归档范围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部门档案立卷人应认真对待归档工作,按照《校内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分类表》,对在2023年度以及以前年度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二)立卷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与其对应的电子文件材料、声像材料(照片、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等各种形式文件,应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目录完备。

(三)各部门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等获奖材料及校地、校际交流和外事活动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均须整理归档。

(四)各学院每年产生的毕业生作品成果集(光盘或作品集等)是学院重要的育人成果档案,具有重要价值,需要归档。

二、归档时间

(一)2024年5月10日前,学校各职能部门移交按自然年度形成的2023年度行政、党群等档案材料,之前年度应归档材料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二)2024年6月30日前,学校各教学单位移交按学年形成的教学档案材料(成绩单、学籍卡、学籍信息校验资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照片),之前学年应归档材料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三)双高建设、科研、基建项目等专题性档案材料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或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

(四)学校重要事项形成的档案不受上述归档时间限制,应随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三、归档要求

(一)凡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完整、齐全。

(二)归档材料应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立卷的归档制度。

各单位的材料归档环节包括分类、回形针或燕尾夹装订、去除金属物、电子文本等数据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并按从小到大序号或时间顺序装盒等,盒子封面请用铅笔注明。

文件类归档材料以“件”为单位归档,凡是有文字、图表的页面均需进行页码编辑,每份文件均从“1”开始编写页码;OA办公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要求纸质、电子双套制归档。

报表、名册、图册、校内出版物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材料,以册(本)为单位移交。

声像档案:录音、录像光盘的外盒上应贴上标签,必须附有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照片要求7寸彩照,纸质与电子同时归档,每张照片都必须做好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

实物档案:标明实物名称、获得时间和颁(赠)单位。

电子档案: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

(四)为确保案卷质量,各单位在立卷归档时需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检查,检查合格的案卷方能填写卷内目录及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向档案馆移交。归档目录须电子和纸质齐全,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整理档案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到档案馆主页(https://dep.cdtc.edu.cn/das.htm)下载相关业务指导文件,或直接与档案馆联系(联系电话:87846630)。

特此通知


图信中心(档案馆)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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