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更加规范档案利用流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档案是记录单位历史沿革、业务发展等重要信息的关键载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强化档案意识,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做好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提高档案收集完整性
学校制定《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分类表》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范围涉及党群、行政、教学、科研、财会、基建、外事、设备、出版、声像、实物等11个门类。各部门要按性质、内容和形成时间科学分类,各种载体(包括纸质、电子、照片、录像、录音等)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材料,都要收集、整理、归档。
三、规范档案利用流程
1.各部门查阅未开放(涉及党政会议纪要、记录;财务凭证;人事工资;基建含土地证、产权证等)的档案,需在OA办事大厅填写《档案查(借)阅流程》,须经本人所在部门、立卷部门负责人、档案馆同意,方可办理查阅手续。查阅财务凭证还需财务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2.各类档案原则上限制在档案馆内查阅利用,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跨部门借阅的,须经本部门和档案立卷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别签字批准,财务凭证不外借。需在OA办事大厅填写《档案查(借)阅流程》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归还时,由档案外借经办人员和借阅人员共同清点检查案卷,完好无损后,及时进行归还登记。
3.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4.借(查)阅各类档案要严守保密规定,注意爱护。不准涂改、圈划、打叉、增删、折、剪、抽页、调换、污损卷内文件,不得擅自公开档案内容,违者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图信中心(档案馆)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