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社衔接”工作拆取团员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因“学社衔接”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明确要求学生持入团志愿书复印件至接收单位审核,故需拆取学生档案中的团员档案,复印后装回。拆取档案要求如下:各学院需安排一名大二的学生作为监督员、兼职档案教师及团总支书记三方同时在场开启学籍档案取出其团员档案,团总支书记负责团员档案整理登记复印。复印后再由兼职档案老师负责将团员档案放回学籍档案。
校团委 学校档案馆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