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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
新生档案移交注意事项
2020-04-06 09:59  

1. 档案需按《学生档案移交清单》序号整理,小号在上,确保顺序一致;

2. 移交人需班级辅导员亲笔签名,不可代签;

3. 所有移交档案需加盖所属学院公章,确保有效性;

4. 未密封的档案袋:① 袋面注明袋内文件明细;② 移交清单中同步备注;③ 签署备注人姓名及日期;

5. 同步移交《学生档案移交清单》电子档,要求电子档与纸质档内容完全一致;

6. 学生党、团档案单独移交至组织部或团委(按档案类型对应);

7. 交档预约电话:028-87846630(建议提前预约,提高效率);

8. 所有需备注的事项,均需完整签署姓名 + 具体日期,避免信息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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