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曾小容 摄影:王永 核稿:李英
9月19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走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在南苑双艺厅,400余名师生旁听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庭审,通过真实案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零距离”感受法庭威严,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诈、反诈能力。
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被告人欧某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在明知陈某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陈某使用,并将该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副卡交给陈某。该银行卡被陈某用于接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形成银行流水数百万元,其中查实的诈骗资金为五千元。经法庭宣判,被告人欧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蔡某某为非法牟利,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于2023年5月初架设GOIP通话设备,帮助电信诈骗人员远程拨打诈骗电话。5月11日,民警在红光街道某酒店内抓获正在架设设备的蔡某某,并在现场查获手机等作案工具。其中一部手机的电话卡记录显示,当天曾打给家住重庆市的被害人腾某,导致腾某被电信诈骗18万余元。此案经审理当庭做出判决,被告人蔡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后,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对师生进行法庭现场教育,播放了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自制的防止参与帮信罪短视频,并提醒广大师生,不要轻易将自己及家人的信息透露给他人,更不要为了获取所谓高额回报,出借、出租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帮助犯罪分子提取、转移诈骗资金,或者从事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免触及法律红线。
活动结束后,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曹洪智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是为了让同学们在防止被骗的同时,不要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大二学生黄莉雅表示,第一次旁听庭审深受震撼,自己会将学到的法律知识普及给身边人,并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