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纺专工[2012]01
★
关于举办2012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教职工综艺大赛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展现学校73年发展取得的成就,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让教职工有-个宽心、愉快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学校骨干建设的中心工作中去。由校工会主办,离退处、团委承办。定于2012年3-5月在学校举办教职工(现任职工和退休职工)综艺大赛的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校工会
承办单位:离退处、校团委
一、执行机构:
1. 总策划:李健、黄小平、曾文锋
2. 策划:黄勇、周红、陈明俊、李熙权
3. 艺术总监:蒋劲松
4. 艺术指导:钟莉萍、史在宏、朱瑶、谌琴、赵艳渟
5. 执行团队:刘小琳、胡春燕、王坤、刘婷婷
6. 灯光、场地:由后勤、校办、信息中心给予支持
7. 舞美、音效:成都佰盛演艺有限公司
二、评委团队:(评委不参加同类比赛)
艺术总监:蒋劲松
评委团队:钟莉萍(声乐评委)、钟代琴(艺术评委)、邓凌云(声乐评委)、谌琴(艺术、语言评委)、赵艳渟(舞蹈评委)、徐瑾(声乐评委)、杨柳(语言评委)、蔡夏璐(艺术评委)、王丽(舞蹈评委)
评分监审组:黄勇、陈明俊、李熙权、
1、艺术总监总体负责评审组织、领导工作,有权重分加减权力。
2、各类评委负责对本类节目进行评审,独立打分。
3、综合类节目(音舞诗画、音诗画、情景表演等)由相关评委打分。
4、导调组将详细告知各位评委评审细则。
5、评委不参加同类比赛,不参加助演。
三、比赛时间:2012年4月 - 5月
四、比赛地点:成都纺专多功能厅
五、比赛类别:此次为了充分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的风采,比赛以声乐、舞蹈、语言三个大的组别进行,并分设奖项
如报名人数低于10人,则不再举行初赛,直接进行半决赛
如报名人数低于5人, 则设奖及决赛人数递减。
如报名人数低于3人,则原则上取消此项的比赛
六、奖励办法
1、组织奖3名:每名500元
2、个人名次奖:每项分设一等奖500元(一名)、二等奖300元(二名)、三等奖200元(三名)
3、本次比赛特别设立部门演出创新奖(3)名: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4、参与奖:凡上场参加初赛未得奖的教职工50元/人
5、离退休参赛人员由学校离退处单独评奖
成都纺专工会
2012年3月
附件一:
比赛活动细则:
1、宣传:3月30日起,活动正式进入动员宣传阶段
2、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12日
内容:部门工会按报名表要求统一填写报名表,然后交回校工会(黄勇处)
3、初赛:
(1)时间暂定于4月17日,地点多功能厅
上午9:30——11:30为行政部门工会初选时间
下午1:00——4:00为教学部门工会初选时间
(2)要求: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初选,初选采用先到先选原则(根据选手报名情况视机调整)
(3)选手签到时确认自己各相关信息
初选现场采取由工作人员发选手号,主持人通知,根据号码依次表演
(4) 如到场选手很少,可采用先请选手热场,然后开始表演;如到场选手很多,则直接进行初选
(5) 由于设备问题,选手的等待时间会较长,此时由黄主席带领工作人员作好解释安抚工作
(6) 根据表演分类情况,由三位以上评委根据选手表演情况按专业和艺术两类打分(评分规则见附表),由工作人员统分,校工会事后公布结果名单。
如确因选手发挥失常或设备问题,应选手要求可重新表演
(7)初选工作由执行团队负责
由策划、导演发布整个活动的执行导调指令
艺术总监发布选手的评选及最终的导调指令
4、半决赛:
(1) 暂定4月24日
(2)半决赛时,选手可自行决定是否化妆,穿戴服装(有此两项的选手可获艺术及创意类加分)
(3)半决赛采用专业类和艺术类评分方式(详见附表)
(4)总分由表演得分和艺术类分组成,比例为7:3
(5)鼓励选手以组合(不多于4人)、自创、自带伴奏等方式加强艺术分
(6)半决赛时,
要求歌唱选手默唱,不再看字幕(半决赛原则上不能唱初选的歌曲,鼓励有伴舞、助唱等方式进行。
要求舞蹈选手表演原则上不能与初赛内容想同,应有基本的服装的表现。
(7)半决赛的选手将按一定的比例晋级决赛,晋级决赛选手的将带一定比例的半决赛分数进入决赛,决赛总分将加入此分
(8)半决赛根据选手最终得分,产生三等奖获得者(或根据最终报名情况而定)
(9)半决赛在条件允许下,可面向学生,欢迎广大学生观看
(10)选手参加半决赛的流程同初选
(11)半决赛的执行机构同初选
5. 决赛:
(1)时间:暂定5月15日(22日)
(2)决赛人数将按每一类别3名选手晋级方式进行
(3)决赛选手一轮比赛决出2名二等奖、1名一等奖
(4)总分由演唱得分和艺术类分加上带入决赛得分组成
(5)如选手最后得分相同,则由专业小分评定高低;如专业小分也同,则由艺术小分决定;
(6)若选手三种小分数均相同,则由艺术总监以权重分加分评定
(7)若选手在比赛中对评分有疑虑,可向监审组提出询问
要求:参与决赛的选手必须化妆、有服装,以正规演出形式参赛,建议选手根据自身不同参赛形式,可以组唱、伴舞、才艺组演等各种艺术方式增加艺术分和创新分。选手比须为现场演唱(默唱)、演奏等,表演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演唱歌曲尽量以积极向上、健康的歌曲参赛,决赛歌曲可与半决赛相同。
另:1、导演组将视整场演出的时间及节目效果安排其他嘉宾节目。
2、评委不可作驻唱嘉宾、演员上场,但决赛可作嘉宾进行表演。
3、决赛导演指令将以附件形式发出,决赛彩排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4、部门工会负有对选手培训、包装,亲友团的组织等责任,决赛将对全校开放,观众由现场观众与亲友团组成,亲友团由部门工会负责组织。此项工作将作为组织奖的重要依据,由监审组负责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