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信息
更正原因:根据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7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0日发布更正公告,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故更正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将原来的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9:00—9:30时”更正为“2022年10月25日9:00—9:30时”。递交参选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9:00—9:30时”更正为“2022年10月25日9:00—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