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并在公安机关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学校稳定,构建有序安全的和谐校园。
2、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和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值班巡逻,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查办一般治安案件和调查处理灾害事故,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邪教组织,调解内部矛盾。
5、制定学校维护稳定、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做好学校的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的核查办理,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做好出入境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
7、做好调研工作,掌握情报信息,严守机密。
8、做好文件档案、警具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工作。
9、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助办理其它相关工作。
内设以下办公室:
消防办公室:周老师 87848223
治安办公室:曾老师 87862412
户政办公室:李老师 87843204
监控办公室:张老师 87848223
征兵办公室:蒲老师 87843204
保卫处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