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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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与对外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职能职责 产教融合与对外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是负责开发和管理全校产教融合工作(含校企合作和校地合作),是学校授权负责外事、港澳台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计划、实施、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搭建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及院校的交流、合作平台;负责产教融合、校地、校企合作、校内各部门协调工作。 三、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工作职责、外事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为学校提供国际化方面的信息和建议。 四、负责组织各类校地、校企等合作项目的洽谈、协议签订、指导管理等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合作项目运行状况。 五、负责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归档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会议、论坛,研讨、协调、解决校企合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负责各学会、协会经费管理、对各部门参与学会、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七、负责学校与各级各类产教联盟的交流和对接工作。 八、负责与国外友好学校、教育机构、企业和友好人士及境外校友的联络和沟通。 九、负责办理校内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护照、签证等外事手续。 十、负责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办理外教的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等相关的外事手续。 十一、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学生日常管理服务。 十二、负责教职工出国培训、进修的组织联络工作,并协助办理出国手续。 十三、推荐并派遣校内优秀学生参加各类出国留学、游学、实习、培训等项目。 十四、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港澳台来访人员的接待安排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英文门户网站的新闻及相关事项的发布和网站维护工作。 十六、负责对涉外单位和人员进行外事业务知识的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涉外保密工作。 十七、负责报批、统筹国际会议。 十八、牵头报批、管理国际合作办学项目。 十九、负责来访外宾的邀请、报批、接待和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外事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