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维护校内公共安全,防范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校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电动车停车充电行为。校内师生员工及其他校内人员应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校内师生员工及其他校内人员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二、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校内各院(部)安全责任人应立即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保卫处将逐步进行清查,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