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字〔202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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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高校渠道)人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推报工作安排如下 。
一、推荐范围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推荐条件
1. 本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或已明确取得攻读上一级学位资格的学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工作安排
评选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15日,安排如下。
1.院级推荐(2020年7月6日16:00前)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在专科生、本科生、藏区学生中各推荐1名侯选人。于7月6日16点之前将侯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团委。报送材料应包括: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附件1)、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被推荐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按“学院+2019自强之星”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2.学校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校团委和相关部门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经校内公示后,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学院请在2020年7月6日下午16点之前将申报表纸质档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同时把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视为自动弃权。
联 系 人:孟艳
联系电话:18683568603
电子邮箱:37683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