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要求,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今年学校将继续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九十年 报国永争先
二、活动思路:
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纪念建团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以引导和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目标,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组织相结合、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相结合、项目实施与有效传播相结合”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在前期调研基础上,针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广泛动员学生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实现促进学生成长、服务基层发展双向受益。
三、活动内容:
各级团组织可根据集中开展的基层需求调研情况,组织学生按“就近就便、需求对接”原则,走进灾区、走进革命老区、走进民族地区、走进天府新区,开展社会观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服务内容:
(1)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开展走进美好新家园,深入灾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天府新区开展社会观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精神”宣讲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组织学生返乡开展宣讲活动。
(3)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教育帮扶活动,集中开展“快乐学校”关爱留守学生专项志愿服务活动。
(4)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科技支农服务活动。
(5)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活动。
(6)广泛开展信息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四、活动方式
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从两个层面展开:
1.团队层面。紧紧围绕有关活动内容,按照“按需设项、据项组团”的原则,以社会实践团队的方式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个人层面。未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学生应返乡就近就便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填写《成都纺专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
五、活动步骤
1.项目策划阶段
各学院积极鼓励并指导各班团支部围绕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进行基层需求调研,确定具体社会实践项目,形成较为完善的项目策划书。
2.项目组队阶段
(1)各班团支部根据调研情况,自愿组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实践服务团队。(每个学院至少组建一个团队)
(2)组队要求:申报团队由5至20人组成,均为我校在校学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每个团队必须有1位以上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安全保障。
3.项目申报阶段
各社会实践团队组建完毕后,向本学院进行项目申报,各学院组织评审项目可行性、社会效益和安全性等,确定该项目是否进入实施阶段,并将审定通过的项目报校团委备案(纸质电子两种方式)。
4.项目实施阶段
各团队依据项目计划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运用微博等新媒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示活动开展情况。
5.总结表彰阶段
评优及表彰事宜,下学期初另行通知。
(1)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后,要及时做好学生个人社会实践报告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做好相关奖项的申报。
(2)各团队要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将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照片等)装订上交,并同时递交电子文档。如有媒体报道应同时递交媒体报道原件。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2011级学生必须参加暑期集中组队开展或者分散、返乡开展的社会实践,并填写好《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报告栏”要求原创,严禁抄袭,不少于1500字,主要包括“实践内容、实践收获、实践感想”等内容),各系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抓好工作落实,注意安全教育,参加集中组队开展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购买有保险。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集中组队的社会实践要认真落实“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要求,加强调研,掌握基层需求,围绕今年主题和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志愿服务重点团队,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群众带去实惠。分散、返乡开展的社会实践要立足实际,虚心向群众学习,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
3.注重传播,及时总结。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工具,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级团组织的官方微博平台,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和互动参与,取得最大的传播效益。要动员广大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以团队为基本单位加入微博群,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及时将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做所为进行展示、分享。
新学期开学后,各学院以班团支部为单位举行“实践归来话成就”专题团日活动,检查各班同学社会实践开展情况。下期开学后,各学院团总支将本系社会实践登记表收齐以备检查。学校根据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对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群众反响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4.参加集中组队开展社会实践的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表现优秀,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学生交纳学分费用后可以冲抵公选课2学分。
共青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2年7月2日
主题词:2012 暑期 社会实践
报:校党委
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发:各院团总支 各班团支部
共青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2年7月2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