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青年志愿者服务分队:
为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更好地发挥志愿者“以专业的知识服务人,以奉献的精神感染”的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都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高度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通过志愿服务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困难成效明显;积极维护我校志愿者组织声誉和形象,很好的树立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0小时。
2、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无违章纪录。全面发展,各科成绩良好。
3、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名额不得超过全队人员总数的10%;
三、工作要求
1、各志愿者分会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各青年志愿者分队于2008年11月4日将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及推荐登记表、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校团委。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统一为A4纸打印文字,请同时将电子文档交至校团委。
3、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中每项活动要有明确的服务时间、地点、对象和服务时数,并就志愿者活动的发展附一份建议。
推荐材料未按时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共青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