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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高专团〔2013〕6号关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团学组织第四届第十一任学生干部第一轮选拔的通知

2013年06月28日 10:10  点击:[]

校团委会、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红十字会,各社团: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团学组织第四届第十任学生干部任期即将届满,为保持团学组织工作的有序性和延续性,继续发挥这个光荣团队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将进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团学组织第四届第十一任学生干部第一轮选拔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后:

一、选拔原则

选拔以“自愿、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为原则

二、参加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洞察力。

2、在籍党员或团员,按时缴纳党、团费,履行党、团员义务。

3、自觉接受学校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

4、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意识。

6、本人对干部岗位有充分的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

(二)禁止条件(有下列任一情况,不得参选):

1、在校期间有任何违纪记录;

2、未参加校级团学组织轮岗轮训,也未参加“蓓蕾·菁英”计划训练或虽参加但考核“不合格”的;

3、工作责任心低、敷衍了事,违反团学组织规定,受到“诫勉”且未取消的;

4、参选学生书记、主席团的班级排名在35%以后;参选部长、团支部书记级岗位的班级排名在45%以后;参选副部长级的班级排名在50%以后;参选部长助理(组长)级班级排名在60%以后;

5、考试考查有不及格现象(包括补考不及格)。

(二)分部门条件:

1、担任团委会、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红十字会各部干事的,可跨部门参选;

2、选拔学生书记3-5名、主席团5-7名;各部门选拔部长1名,团支部书记1名,副部长1名,部长助理2-3名(组长)。

3、2012级干事如果在部门中表现良好且班级排名在60%以前,但未参选或落选的,鼓励作为“高级干事”继续参加组织工作。

三、工作流程

1、报名(6月17日前):报名的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团委秘书处办公室、校学生会办公室、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及各部部长处领取并填写《校级团学组织第四届第十一任学生干部第一轮选拔报名表》。

2、交表和资格审查。填完《报名表》后连同成绩单及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交本部门部长统一交或直接交校团委会组织部工作站(交表时间为6月20日16:30以前,交表地点在北苑活动中心团委会议室),由校团委组织部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按照校级团学组织选拔干部的有关条件,在交表时审查报名条件,并当面通知。

3、笔试(6月20日下午17:30):通过审查的同学,于6月20日下午17:30在南苑教学楼C101参加笔试。

4、面试:参加选拔的同学,根据通知,逐批次参加面试。

5、竞选:列为学生书记和主席团候选人的,要进行竞选演讲,演讲及答辩内容为干部工作规划。全体第十任干部和全体参选第十一任干部的同学对学生书记和主席团候选人进行投票。

6、公布:根据选拔情况,经集中后,逐批次确定各团学组织第四届第十一任学生干部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由校团委报学校党委批准后,担任相应学生干部并进入考察期,考察期合格后(一学期),正式任免,并组织填写学生干部档案。

四、注意事项:

干部人选上应“虚位以待,宁缺毋滥”,努力选拔最佳人选。本次选拔相关的规则及程序,由校团委王坤老师负责解释。

共青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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