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学生会、团委会:
为了纪念“12.9”学生爱国运动七十八周年,将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下去,培养我校大学生爱国主义热情,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提高学生身体素质,锻炼学生意志品质。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经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对象:全校在校学生
二、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团委、校学生会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体育部
三、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9日下午14:30
地点:北苑校区(北苑食堂,沿廊桥、匈牙利广场、艺术学院、白宫、北苑食堂为终点)
四、 奖项设置:
1、男、女组各取前八名进行奖励;
2、奖励办法:竞技组
第一名:奖状 奖品 第二名:奖状 奖品
第三名:奖状 奖品 第四名:奖状 奖品
第五名:奖状 奖品 第六名:奖状 奖品
第七名:奖状 奖品 第八名:奖状 奖品
健身组 (参赛者均可获得精美世界乐园著名风景小卡片一套)
前八名:奖状
五、比赛方式:分组及比赛顺序
第一组:男子竞技组 第二组:男子健身组
第二组:女子竞技组 第四组:女子健身组(与男子组相隔10分钟出发)
六、注意事项:
1、提倡体育道德风尚。要求各学院团总支做好组织工作,准时到场,遵守纪律,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望各学院团总支做好监督工作,欢迎举报;
2、各学院团总支应组织参赛的运动员进行体检(经协调,12月5日~6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校卫生所集中为参赛队员进行赛前体检),确诊健康后才能参加比赛。体检费3元/人,参赛运动员自付;
3、运动员应穿运动装参加比赛,不能佩戴饰品,比赛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听从裁判指挥;
4、跑完全程的运动员到终点,务必在裁判(工作人员)处领取名次牌。
特此通知
校团委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